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
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通知》(*医保函〔2023〕17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医保〔2023〕70号)文的执行情况
(一)已支付情况。2023年*月19日至2023年*月15日,已经支付7间定点医院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
(二)2023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已录入情况。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在2023年1月对*县定点医院进行2023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将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以“增加费用”的方式录入,作为支付或多付情况下的抵扣冲减。
(三)尚未支付情况。尚未支付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13700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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