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2023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坚定不移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持续构建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层层压实责任
(一)强化责任意识。年初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机关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建立了机关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工作盯紧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二)规范制度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关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三)层层落实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工作职责》和《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职责分工》。定期开展廉政约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自觉。
二、开展理论学习,抓实机关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廉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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