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汇编(5篇)
目录
1.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2.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规定
3.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4.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5.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办法
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风险排查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动态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奖励(不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条术语及定义
(一)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二)安全风险点
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
(三)事故隐患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以下方面: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在风险分析过程中识别出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四)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见《xx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综治隐患报告制度(试行)》(xxxx股发〔2021〕59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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