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社区经济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经合社: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我街道社区经合社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快推进经合社本级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进程,保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重一大”规定为指导,以强化财务管理,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社区经合社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财务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促进社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街道全面实行社区经合社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记帐电算化、监督系统化、管理信息化的经合社二级企业财务管理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委托原则。实行经合社下属企业与街道代理服务中心签订《社区经合社下属企业委托代理协议书》,依法确定委托代理关系。
(二)主体不变原则。社区经合社下属企业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其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不变,财务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实行集中代理、单独记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金实力较强的村民小组财会事务,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单独作为核算单位实行财会业务委托代理。
(三)五权不变原则。社区经合社下属企业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依法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平调、挪用或拆借。实行下属企业委托代理制度,要确保经合社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资金使用权、收益分配权、民主监督权不变。债权债务仍由社区经合社及下属企业负责清收和偿还。
(四)高效服务原则。“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科学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依法依规,方便及时办理各项财务代理业务,全部实行电算化、网络化管理,社区经合社下属企业财务实行代理制,所有的财务收支必须如实入账,收支依据必须合法,不得出现任何瞒骗现象。
四、范围对象和代理模式
各社区经合社下属控股企业作为委托代理的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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