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一、从严治党情况概述
*区现有人口*万,基层党组织*个,基层党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个,党员*名。近年来,*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正风反腐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延伸全面从严治党触角,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二、基层从严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顽疾难除。部分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从严治党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学习被动应付,没有吃透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认为从严治党是党委、纪委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的思想顽疾依然存在。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基层如何推进,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没有认识到基层党组织从严和自身从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不少基层党组织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认识匮乏,思考不多。
(二)主体责任逐层递减。主要表现在越往基层主体责任落实越不力。部分乡镇党委对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多,主动谋划少,党风廉政建设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情况。部分区直部门对所属二级机构的监管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不严,没能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此外,纪委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手段,抓常抓长的措施不多、震慑力度不够。(三)监督责任靶向不准。一是日常监督手段缺乏。主要表现在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够有力,在信息掌握、监督方法、监督制度和防范措施上相对滞后,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二是监督主体职责定位不准。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但少数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对自己的角色、职责定位不清、把握不准,没有把监督责任作为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纪委班子成员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其他工作情况依然多见。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尚未形成综合优势与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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