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开展浙江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积极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一体化、全方位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国有企业机制转换,做到改革突破争先、服务提质争先、风险防控争先。通过先行先试、创新集成、迭代提升、高效协同,加快解决国资国企改革焦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持续提升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和服务大局功能,不断优化区域内改革创新发展环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高水平引领、协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为杭州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浙江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浙江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实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率先完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基本建立,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更加融合,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全面提升,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进一步擦亮国有经济金名片、发挥杭州头雁作用。力争区域内省市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分别超过5.6万亿元、1.8万亿元,平均年度投资总额超过2500亿元,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千亿级企业达到10家,新增10家左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2家世界500强企业,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发挥国资国企战略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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