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
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x月起,教育局每月将对全区各学校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学校学年内首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情节较轻的,不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情节较重的,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并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
2.学校学年内二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情节较重的,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
3.学校学年内三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具体到学校和教师名字。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
4.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学年内有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不得参评师德师风先进学校,学年度办学水平师德考核栏目扣2分。
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为落实关于“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遏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意识,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二条按照“规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压实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第三条对以下行为予以通报警示:
(一)落实国家和教育部相关师德师风政策学习及宣传工作不到位的。
(二)落实省内师德师风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要求不到位的。
(三)不能持续加大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的。
(四)不能对师德失范行为给予及时查处的。
(五)不能对师德失范行为切实做到处罚到位、通报到位、警示到位的。
(六)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猖獗、情节典型、性质严重案件的。
(七)存在重大师德失范隐患事件而不能及时发现、反映、上报和处置的。
(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预警的其他师德失范情形的。
第四条对教师以下行为予以通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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