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好干部考察材料的“五步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考察人选一旦确定,最终(变动的只是极少数。可以说,整个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主要围绕考察对象来展开。因此,作为干部考察结果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和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环节重要参考依据的干部考察材料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从199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到2002年颁布、2014年修订、20XX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都明确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存入文书档案或干部人事档案长期保存下来。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编著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辅导2014》指出,考察材料是在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的综合分析材料。作为一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专用文书,考察材料要实现全面、准确、客观描述考察对象的目标,就要经历一定的写作过程。本文主要从撰写过程的角度,简要探析写好考察材料的“学—查—析—研—审”五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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