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情况的
调查报告
市场主体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提升经济内生动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为全面了解我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情况,今年5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区人大财经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等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调研、座谈讨论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了我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情况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近3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年均超过1万户,新发展率保持在17%以上的高位水平。
2021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093户,新发展率17.47%,其中:公有制企业34户、民营企业2801户、外资企业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个体工商户7198户。市场主体总量57874户,较20XX年净增长4.75%。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占比分别为25.15%、1.25%、73.60%。
2022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355户,新发展率17.89%,其中:公有制企业27户、民营企业2089户、外资企业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3户;个体工商户8180户。市场主体总量62375户,较2021年净增长7.78%。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占比分别为23.68%、1.21%、75.11%。
2023年1至6月,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021户,同比增长34.92%;新发展率11.26%,较2022年同期增长2.27个百分点,排全市第8位。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24户,民营企业1436户,外资企业2户;个体工商户55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户。市场主体总量66395户,排全市第27位;较2022年底净增长4020户,净增长率为6.44%,排全市第8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占比分别为23.47%、1.16%、75.37%。
二、我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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