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养老金发展的若干思考基于个人养老金融认知的调研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个人养老金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布局,也是积累长期资金、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确立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同年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此后,银保监会、证监会陆续发布细则,对金融主体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进行规范,人社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公布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正式起航。由此,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进程中,养老保险体系得以补齐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支柱,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一、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个人养老金融认知是重要基础
发展个人养老金是应对老龄化,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联合国预测2035年中国老年抚养比将升至35%左右,在全世界仅次于日本,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多层次”强调养老需求层次不同。第一层次防止贫困,是老年生活的最低保障;第二层次保障生活水平在退休后不至于大幅下降;第三层次则对应老年生活的更高层次追求。“多支柱”强调筹资来源多样化,厘清各方主体责任归属。第一支柱是由政府管理的公共养老金,实现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第二支柱强调雇主和员工的责任,平滑员工一生的收入与消费,实现远期收支平衡;第三支柱强调个人自愿、个人供款,实现更高水平的退休养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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