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社会治理交流材料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近年来,X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抢抓X市列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政策机遇,紧盯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高位推动,构筑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顶层设计、高位部署,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平安X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X个专项组,由县级领导负责专项推进。建立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试点工作X次,召开“四大家”联席会议X次,最大限度将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考评体系。建立平安建设(试点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平安X”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一并考核。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机制,创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专刊》,定期通报进展、推广经验。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X次,整改落实意见建议X条,推动全县上下同向发力、同步推进。配强基础力量。按照“一核三心四联五治”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挂牌运营“三大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充实工作人员X名,指导乡镇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行“综合网格+四级网格+专属网格”治理模式,配备网格员X名,选优配强治保会、调委会、群防群治队员等工作力量,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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