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经中共XX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3年,XX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将对15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客观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工作绩效,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违规决策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或懒政、怠政,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履职尽责;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XX作出审计贡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1.XX区委书记XXX(2021.01—至今);
2.(略);
3.(略);
4.(略);
5.(略);
6.(略);
7.(略);
8.(略);
9.(略);
10.(略);
11.(略);
12.(略);
13.(略);
14.(略);
15.(略)。
(二)审计范围
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涉及的地区、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为此次审计范围。对所属单位的审计范围,各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按照全面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审计时间以任职时间为准,如果任职时间大于三年,以2020、2021、2022年为主,至审计实施结束当月,重要事项可追溯或延伸审计其他相关年度。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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