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各乡(镇)街道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两新”组织妇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家庭文明观,积极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为小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激扬家国情·奋斗新征程”为主题的2023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一、寻找“最美家庭”主要条件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 始终坚持不设门槛、不定标准、不限名额、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把群众欢迎、群众满意、群众受教育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 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过程中接受好家风的熏陶和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现从被动到主动、从配角到主角的转变,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二、寻找“最美家庭”评选范围
凡户籍在XX市或长期在伊宁市居住;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未曾被自治区、自治州、伊宁市评为“最美家庭”的家庭,均可报名推荐参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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