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政政策,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推动现代化美好XX建设。
一、不断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2021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46462人次、2341.71万元,城市低保29639人次、1503.9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935人次、595.38万元;照料护理补贴984人次、发放资金20.33万元;临时救助126人次、36.72万元。2022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30374人次、1797.50万元。农村低保45841人次、2633.47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照料护理补贴8475人次、675.59万元;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126户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36.56万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73.77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1.12万元。
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形成“信息共享+常态监测”机制。目前,全区已认定城乡低保对象3986户6178人,特困人员527户543人,低保边缘家庭40户81人,支出型困难家庭5户12人。
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救助对象抽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制度,精准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措施。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着力解决面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二、持续提升特殊群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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