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粮食流通和能源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半年来,粮食流通和能源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扛稳抗牢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紧紧围绕规范粮食储备、管好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等主责主业,较好完成了粮食工作半年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高粮食安全意识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和党员活动日学习,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班子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内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纳入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增强粮食安全意识。以粮安考核为抓手,统筹协调各粮安成员单位,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在上半年全市粮安季度考核中,一季度排名全市第一,二季度第五。
(二)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各项粮油流通统计工作任务。粮油流通信息的搜集、整理及上报情况:“两夏”收购期间抓企业收购进度报送,按时向市发改委上报收购动态。上半年收集进度表185张,报送收购动态10次,出库动态15次,录入、汇总各类报表350张;积极服务好市场化收购,认真分析预测夏粮产购销形势,辖区粮食经营主体及经纪人共收购小麦1.29万吨、油菜籽2331.3吨、稻谷4.47万吨,未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和“打白条”现象,保护了农民切身利益。
(三)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
一是开展区级储备粮轮换。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轮出轮入全程管控、规范操作,较好完成了革集粮食储备库2880吨区级储备粮轮换。二是落实地方储备粮补贴。截至目前,已及时足额发放2023年上半年区级储备粮储存和轮换补贴264万元;3月,经区政府研究,参照省市地方储备粮补贴标准,将我区补贴标准调整为0.22元/斤/年。三是建立区级成品粮储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建立了300吨区级成品粮储备(30吨小包装),有效提升了我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四)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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