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区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部署,重拳惩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领导批示要求,集中利用下半年时间,在全区开展依法打击治理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打,坚持深挖彻查、综合施治,排查一批、打击一批、惩治一批、震慑一批“村霸”“乡痞”等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治安环境,切实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二、打击治理重点
聚焦政治、经济、社会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以下11个方面的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
1.依仗家族宗族势力影响、暴力威胁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欺骗贿赂农村基层政权或操纵基层组织选举,把持、操控、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
2.对村组织不满,诬告陷害,煽动群众,制造事端,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影响村“两委”班子履职,严重危害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
3.利用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煽动组织村民上访缠访非法访,或煽动组织村民堵塞道路交通、办公经营场所等,人为制造事端或扩大事态,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4.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村霸”“乡痞”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充当保护伞的;
5.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盘踞农村集市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毁坏财物、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6.以敛财为目的,无理由阻挠施工,影响村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阻扰工程项目建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
7.侵占、霸占、拒不退出和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垄断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等谋取利益,贪污腐败,骗取、套取集体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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