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中小学校“吃”“穿”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吃”“穿”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2023﹞X号),我区立即部署,安排129名督学分成17个工作组,对全区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学校服采购、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学校“一把手”监督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服采购管理方面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X〔2015〕X号)、XX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X〔2022〕X号)要求,学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论证和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校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工作小组。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选用校服质量、颜色、价格等由校服选用工作小组与校服公司协商讨论确定。同时校服采购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实行采购备案,严格履行采购程序。2021至2022学年度,各校招标的校服企业沟通有序、合作良好,校服质量好、价格合理,学校、家长、学生满意。不存在不履行采购程序,多年从同一公司采购问题;不存在脱离实际需要采购多套校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等问题。
二、食堂承包经营方面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X〔2021〕X号)精神,食堂采取的是自主经营方式,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集中用餐配餐制度,落实实现“明厨亮灶”工程,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保证了食品可追溯,学生餐费统一上交公共账户,实行报账制度、依据发票金额如实报账,学生餐费据实核算,学期结束剩余餐费退给学生,教师在食堂就餐、校长、班主任陪餐采取购买餐票在食堂就餐,成立了学校食堂管理监督领导小组,严格监督管理食堂经费收支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存在不进行公开招标,与校外供餐企业相互勾连、搞利益输送问题;不存在通过调整供应量、虚开发票等方式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和学生伙食费问题;不存在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问题;不存在教职工就餐(或陪餐)挤占学生伙食费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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