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五条军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一、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消防安全有关重要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学习1次,带头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底线思维、靠前指挥,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安全生产法》要求,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并单独列入年初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四)协调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奖优惩劣”的工作局面,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开展。
(六)督促分管副局长和下属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七)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分管道路(水路)运输的副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
(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月至少1次召集和参加道路运输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安排分管股室(单位),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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