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构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工作体系,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作为县一级巡察机构,如何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统筹衔接长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推动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力求释放监督“乘数效应”,推进新时代县域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在四个方面进一步攻坚发力。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进一步完善巡纪协作工作体系。坚持将完善巡纪协作工作体系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切实提升巡纪监督质效。健全组织架构。成立区级层面深化巡纪协作、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谋划推进深化巡纪联动工作,定期召开统筹衔接联席会议,定期强化面上工作督查,定期听取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推动各监督主体各司其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对深化协作中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及时形成专报报区委,推动问题解决。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基层纪(工)委、派驻机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间监督关系、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资源互享、工作互动、成果互用。强化制度保障。在全区已制定出台巡察机构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派驻组等协作联动制度性文件基础上,制定相配套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工作责任闭环。同时,在对镇巡察、对部门一托一巡察、一托N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及对基层站(所)巡察上,探索制定深化巡纪协作相适应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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