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
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及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以及省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开展全省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经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聚焦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点题整治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点题整治行动,力争实现全省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全省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全省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5%;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到100%。
二、整治内容
(一)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加工场所卫生脏乱差、食材过期变质、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等问题;开展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重点做好以下环节整治:
1.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原料控制。食材有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无经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标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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