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情况报告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并针对此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刀刃向己、自剜腐肉,从严查处“不护短”
坚持把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释放传递,以零容忍解决“灯下黑”问题,对相关涉案人员态度坚决、果断处置、从严查处。
迅速处置问题线索。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问题线索迅速处置,深入分析研判,绝不因“自己人”而包庇掩盖、大事化小。在接收到上级纪委监委转交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干部监督部门成立核查组,迅速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将初核结果第一时间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进行了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选优配强工作专班。压实审查调查工作责任,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考虑到涉案人员均为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且案件另有涉法线索,经市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后决定,从干部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精心选派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9人组成专案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办,一名纪委常委任专案组长,对相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和违法问题分别立案调查并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专案组组长在审查调查工作前对专案组成员开展了专题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打消思想顾虑,坚决杜绝“熟人案”“人情案”的情况发生。
从严从实查办案件。严肃认真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做好对相关涉案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心理疏导,帮助打开思想包扶,引导相关人员主动说明情况。经核查,认定相关人员3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挪用公款,存在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3年8月,经请示市委,市纪委监委给予其3人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将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待司法机关对其作出判决生效后再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对其余涉案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和批评教育处理。
二、坚持自我亮剑、自我检视,直面问题“不回避”
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自查自纠,真正触及灵魂、触及要害、触及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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