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情况汇报
我区全境属于长江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物种多样化保护区,实施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意义重大。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全区江河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积极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于20XX年8月启动,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区白龙江流域、西汉水流域、广平河流域、大团鱼河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禁捕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捕,自然水域禁捕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落实禁捕要求。2023以来,执法人员深入白龙江流域沿岸的10余个乡镇和市场,1个鲜鱼批发部,20余个水产品销售门店及餐馆进行宣传,共出动执法车辆105车次,参加检查执法人员520人次,暂扣非法钓具38套,收缴粘网3张,劝退非法垂钓人员430人次。其中市区两级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3次。
(二)严打非法捕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重点整治打击“电、毒、炸”等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和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和锚鱼等生产性垂钓违法行为;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公安部门加快实施天网工程,与“雪亮”工程有机融合,实现禁捕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面加强信息平台监管,提升快速出警、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全省“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要求,坚决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一律不准登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水产”等经营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林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渔具销售门店3家,检查城区饭店16家、水产品销售门店5家,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举报5次,及时查处了5次。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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