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按照全局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县民政局通过实地走访10余个镇乡,对村民自治工作进行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村民自治基本情况
(一)民主选举更加规范
2022年县进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功率达99%,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功率达100%。选举成功率是历届之最。在整个换届选举中,可以说“民主”两字贯穿整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为体现民主的广泛性,各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被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二是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在选举前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户代表会议推选的方式产生;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通过召开户代表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方式产生。三是正式选举,保障每一个选民的权利。为了避免个别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而有被遗忘的“角落”和选民,对出公告、发通知等程序和环节,都特别强调要保障每一个选民的参选权利。有的选民出门在外,工作人员一次又一次的上门寻找,有的用电话联系,想方设法保障每一个选民的权利,从而使这次选举的参选率高达94.74%。
(二)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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