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3〕X号)、《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3〕X号)和《XX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3〕X号)要求,为深化推进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点题整治”质效,制定xx街道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通过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解决一些村(居)集体及社区“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排查整治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决策、暗箱操作等“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长期拖欠或未及时足额收取租金问题。
(二)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问题。对集体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扶贫救助捐助等资金的;以各种名义乱发津补贴、白条抵库(含审核未通过入虚报冒领等致使集体资金流失的;未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款管理制度及集体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混乱的。
(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集体资产财务公开不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知晓度不高等问题,推进网上公开,加大宣传,解决集体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工作举措及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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