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特殊困难老年人、散居孤儿等困难群众探访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爱’”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探访关爱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提升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深化“党建+救助”、“物质+服务”等创新模式,推动社会救助从“供给型救助”向“需求型救助”转变,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网络。到2023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散居孤儿等困难群众探访达到全覆盖,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探访关爱对象
探访关爱对象包括:全镇低保家庭中高龄、失能、重残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三、组织实施
镇民政工作站负责牵头实施,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落实属地管理的探访责任,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村(社区)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网格员、小组长、党员志愿者、儿童督导员、困难群众邻里亲属等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镇民政工作站牵头实施。负责制定印发全镇探访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全镇探访关爱对象信息台账。对有定向需求的,指导各村(社区)通过临时救助、专项救助、五社联动、链接社会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救助服务。并将各村(社区)探访关爱行动纳入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排名。
2.各村(社区)组织实施并落实属地探访责任。负责细化分解探访关爱行动实施步骤、实施内容,将工作落实责任分解到人;负责落实探访行动实施。负责落实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儿童督导员、爱心助老员等探访责任,逐户确定探访包联人,将探访关爱内容精准到户、到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摸排困难群众探访关爱服务需求,负责建立辖区内探访关爱对象信息台账,汇总困难群众关爱服务需求。及时上报镇民政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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