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总队文件精神,在全市xx队伍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为更好的完成此次深入治理“小金库”工作,巩固治理“小金库”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小金库”反弹的势头,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xx队伍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按照支队《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推进全市xx队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全面认真组织复查,巩固治理成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着力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防止“小金库”滋生蔓延。
三、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完成此次深入治理“小金库”工作,支队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后勤处工作步骤
按照《支队牡丹江市支队深入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共分为5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全面复查阶段(6月20日前)。全市各级xx队伍要认真组织“小金库”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复查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1),接受群众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复查情况签订承诺书(2),各内设部门也要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责任。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3),并附文字说明。各单位要在6月12日前将《“小金库”治理工作承诺书》和《“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报支队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督导抽查阶段(6月25日—30日)。支队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面复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罚没款和赞助款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赠送“红包礼金”和购买消费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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