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xx局机关本级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压紧压实信访事项工作责任,努力稳控、化解涉消信访事项,进一步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等恶性事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各项指示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信访事项的办理处置程序
(一)信访事项的受理。
1.首访的受理。群众来信(含网信)、来电、来访的首次受理由xx局纪委统一负责,对于受理权限范围内的信访事项xx局纪保督察处负责做好信访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告知信访人向其他权责机关提出信访意见。
2.重复访的受理。对于信访人以同一事由和诉求到xx局机关重复信访,由首次负责办理此信访事项的责权单位继续受理接访,xx局纪委不再重复受理。
3.上级来件的办理。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电话通知的信访事项由xx局纪保督察处负责做好信访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信访事项的分类和审批。
1.信访事项的分类。信访事项分类定性工作由xx局纪委负责,分为一般信访事项和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一般信访事项原则上是指反映问题轻微,在队伍内部和社会不易于造成严重影响,且能够在属地妥善解决的信访事项。
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原则上是指反映问题严重,在队伍内部和社会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易于引发群体访、进京访等性质较为严重的信访事项。
2.信访事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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