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助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全市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全省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关于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整治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全市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三年整治。通过三年整治,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石油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瘫痪、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战斗不强等严重问题,打造一批示范引领单位,全面优化提升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内容及完成时限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指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织的工厂石油化工企业。
(一)整治管理单位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石油(煤)化工企业选址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罐区与罐区、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耐火等级、泄压面积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防火堤、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
(二)整治管理单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符合实际;是否制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是否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主体责任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单位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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