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省政协调研组围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调研组分赴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等地开展蹲点式、沉浸式调研,赴吉林省、浙江省学习考察,向山西省、贵州省进行书面调研,组织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16个省辖市政协开展联动调研。同时,委托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开展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调研组认为,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是连接起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重要桥梁。当前,我省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省委省政府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两个结合”的高度,狠抓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利于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复兴,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全国看,我省传统村落数量众多、位次靠前。自20XX年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以来,我国已有8155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庞大、内容最丰富、特色最鲜明、体系最完整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我省共有传统村落807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469个,位居第七,占全国总量的5.75%;在长三角地区低于浙江省的701个,高于江苏省的79个、上海市的5个,位居第二。其中,黄山市国家级传统村落位居全国市级第二(贵州省黔东南州415个,位居全国第一);歙县位居全国县级第一。
从全省看,我省传统村落南多北少、分布集中。从品质看,我省传统村落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从利用看,我省传统村落基本实现了合理利用、有序展开。从态势看,我省传统村落优势明显、潜力巨大。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锚定“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目标,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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