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水利局学习宣传贯彻《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方案
《XX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7月28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法》的地方实施性立法,在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打非治违”、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新增了相关内容,凸显了XX特色,为我省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为进一步学习宣贯《条例》,根据省、市、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水利系统党政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调动各方宣传力量和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形成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XX省《新安全生产法条例》的实施取得实效,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第一主任,局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常务副主任,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五库两坝管理所所长为成员的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好各自各工作职责和管理单位内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三、实施时间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一)抓好学习培训。迅速召开会议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并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内容。促使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XX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完成时限:9月初;责任股室:办公室、灾防和安监股牵头,各有关股室、中型管理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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