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消防队伍廉政教育计划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消防队伍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方法内容,增强廉政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筑牢干部群众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特制定本计划。
一、教育目的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全面落实xx局、xx厅党委、总队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开展“廉政消防”建设为载体,以纯洁队伍风气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市消防队伍政治工作总体思路,服务于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心工作,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廉洁从警。
二、教育课时安排
(一)基层中队廉政教育时间,每季度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二)支队机关、培训基地、各大队廉政教育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三)干部每年集中轮训中,廉政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
(四)各级领导干部是廉政教育的重点,除参加单位的教育活动外,还应当采取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加强自我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三、教育内容
(一)反腐倡廉理论教育。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学习公安部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正确认识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反对腐败、战胜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二)理想信念教育。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学习社会发展史、中国现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等基本知识,坚信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三)执法为民教育。主要学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公安部党委关于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克服特权思想,增强群众观念,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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