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2021-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
县审计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至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与局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2021年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5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6次,向县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2次、专项督查情况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1次,报送各类信息100余条。持续开展“传统节日”“四德教育”“文明讲堂”“新思想讲堂”“敬老助残”等常态化活动,注重特色创建,用善行善言扛起责任,巩固文明创建成果。2022年度意识形态考核优秀;2022年市委文明委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3年有1户家庭被评为市级文明家庭。
(二)加强学习教育,树牢“四个意识”。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学习强国等方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审计机关作风整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改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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