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按照《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X〔2023〕X号)和《XX市美丽乡村建设“提质升级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X〔2022〕X号)要求,确保我市“和美乡村”(2023年开始,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美丽乡村更名为“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的连续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示范效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揽,以“和美乡村”示范创建为载体,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抓手,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全市拟建成15个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并予以评比授牌。申报市级示范创建的村必须是已验收授牌的县级示范村或乡村振兴示范村或“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重点村。
(三)基本原则
1.示范引领,上下联创。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形成“市主导、县主责、镇主抓、村主干”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带动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尊重规律,注重实效。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创建示范时序和标准,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稳扎稳打、务实推进。立足实际进行创建提升,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拆大建,杜绝造盆景、搞形象工程。
3.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自身的自然禀赋、社会经济条件、风俗文化等,各地要分类明确建设重点,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同时注重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衔接,打造各美其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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