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情况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提出“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在十四届全国政协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要求广大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五届市政协以来,以党的建设开局起步,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以制度建设年推动委员履职更加规范,以能力提升年促进委员履职更有质效。政协委员是政治身份,应当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然而少量委员缺乏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责任担当,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抹黑了政协形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五届市政协换届以来,共有24个界别,通过提名推荐共产生80名政协委员。截至目前,实有委员80名,其中党员委员24,占比30%;党外委员50人,占比60%。
没有发挥好在政协工作的主体作用。2022年,委员提交提案的总量为50件(含集体提案、联名提案),涉及80名委员,占委员总数的100%;参加政协组织的调查研究200人次,涉及50名委员,占委员总数的60%;在政协会议上发言30人次,仅有20名委员,占委员总数的25%。今年常委会各种原因请假人数约占常委总数的28%,年委员、季常委现象依然存在,表现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愿为。
没有发挥好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部分政协委员没有自觉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参与“乡村振兴·委员在行动”等工作不多,不善于利用提案和社情民意反映民声、解决民忧、凝聚共识。2022年打造基层协商示范点10个,但开展社区协商、院坝协商频次不高,在参加各项专题协调、专项视察提出前瞻性、针对性意见被采纳的不多。截至目前反映社情民意30条,编选15条,优质信息1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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