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交流: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不断开创党的宗教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近年来,镇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2022年宗教工作方案》和《镇2022年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全年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始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配合党委书记负责抓好统战宗教各项工作,配备专职统战宗教干部两名。各村第一书记统领六支队伍,党支部书记负责牵头抓宗教工作,组织村两委、访惠聚工作队、各驻村管寺委员会、警务室狠抓统战宗教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统战宗教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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