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委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章党规特别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遵循,按照省、市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安排,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工作与经济建设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质效。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严密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党委*同志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委与各党组织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分解了主体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聚焦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抓责任促落实,抓机制促创新,抓作风强保障,促进了压力传导,推动了工作落实。注重推动建章立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年度任务安排,建立日常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查的考评机制,出台逐级逐层逐人述责述廉、定期谈心谈话、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四梁八柱”。突出抓好责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包抓工作与承担廉政责任同步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党委会28次,开展调查研究18次、起草调研报告5份,主要领导开展监督谈话29人次、批评教育5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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