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汇编(6篇)
目录
1.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2.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
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清单
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5.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6.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自治区委、市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1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懂、懒、散、推、施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政不”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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