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评报告
近年来,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扛起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以“双安双创”为契机,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先后荣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等次。对照《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细则(2023版)》,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查评分1095分,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县标准,特此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觉履行食品安全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高位统领。坚持将保障人民饮食安全作为党委义不容辞之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委、县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镇(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个人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权重达到3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专项巡察内容。
二是夯实监管基础。调整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长担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三名县政府领导任副主任,31个县直部门及各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出台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明确26个党政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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