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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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字〔2022〕x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经费投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xx%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xx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xx%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1.健全党政同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区、乡、村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工作机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不低于3%。(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牵总作用,明确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建立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协调配合、执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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