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县人民检察院从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四大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全县流域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为全县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部门联动,凝聚治理合力。一是加强检警联动。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签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当年依托该机制追捕18人、追诉漏犯7人,监督纠正各环节违法情形39件次,有力净化了流域社会环境。二是加强林检联动。2022年与林长制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双方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及联合督办。依托该机制,已成功办理林地保护非诉执行案件3件,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73%。三是加强河检联动。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县人民检察院定期与河湖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保护工作,并与河湖长办等组成“联合巡河组”,开展“小支流大保护”联合巡河行动,近年来累计发现问题10余个,均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落实,有力促进江河安澜,全县地表水断面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四是深化全域联动。积极推进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检察院为主导,县法院、公安、司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林业、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县流域综合治理协同机制,形成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监督措施联动无缝衔接。今年来,通过与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衔接,成功办理农村宅基地非法占用建房案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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