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面强化党内监督,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始终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全力以赴抓部署、抓推进、抓监督,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集体领导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委与各党组织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分解了主体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聚焦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抓责任促落实,抓机制促创新,抓作风强保障,促进了压力传导,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职责。明确党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其它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职责,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与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明确交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要求、主要任务和承担的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层层传递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靠实了责任。
三是全面落实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突出“关键少数”,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坚持包抓工作与承担廉政责任同步落实,包村领导既负责所包村廉政建设,又负责自己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按照“三转”要求,在人员、分工、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全力支持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镇纪委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按规定召开会议讨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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