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关于民政统计工作自查报告材料汇编
民政统计工作自查报告材料汇编(8篇)
篇1::
我局审计统计工作在省厅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切实加强统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审计统计质量,在推进审计业务工作、领导决策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服务。现将审计统计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以下领导措施:一是明确审计统计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劲松同志分管,并在办公室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选派人员专职负责统计工作;二是定期召开统计工作会,听取有关人员对审计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三是健全统计相关制度,积极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等职权,对发现的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四是制定相关考核,对统计工作完成及时,统计质量高的干部给予一定奖励。
二、依法统计,注重效率
(一)加强学习。一是组织全体审计干部深入学习《统计法》、《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情况报表和编报说明的通知》(审办办发[2006]9号)、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重申进一步做好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审办[2009]5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审计干部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业务知识;二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主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统计软件操作、统计指标解释、统计报表分析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业务技能;三是对审计统计中出现的问题由统计人员及时向市局有关负责人报告,争取市局的指导和帮助。
(二)依法统计。一是严格执行“统计台账由主审填报,审计组长审核”规定,要求审计项目在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等正式文书3日内填报台账;二是严格执行台账填报规定,准确填列有关事项,并填写齐全、完整;三是统计人员在每月25日前汇总各股室统计台账,形成统计报表交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通过审计邮件系统将统计报表连同审计统计台账上报市审计局;四是加强对统计半年报和年报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统计中反映的审计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为顺利推进审计业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强化审计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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