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工程建设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范文
同志们:
今天,集团党委、纪委对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专门开展了一次工程系统集体廉政谈话,目的是使广大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遵规守矩、廉洁从业。刚才,xx书记已经从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开展了集体谈话,有理论、有案例,而且是发生在身边发生的案例,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思、有所悟。下面,我提三点要求:
一、树立法治思维,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现实工作中,一些干部在看问题、作决策、采取措施的时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维。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是有利于项目建设,就可以成为理由,不用过多考虑各种决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绕开各种法律法规的条条框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只要能办成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集体决策是定合规的事,不是集体决策就代表这个事合规。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事项就一定要服从,工程领域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尽量不通过会议来变更。领导交办的事项也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避免让“领导交办”成为违纪隐患。这种忽视各种法律规制而以发展的理由来衡量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以合理性来代替合法性,显然是错误的。因此,全体工程领域干部职工要树立法治思维,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针对招投标领域,一是要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要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要认真做好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不能因为委托招标公司,就当甩手掌柜,对招标文件不管不顾,要确保标签会议议定事项与招标文件一致;三是要强化措施杜绝招标环节漏洞,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严禁出现从资质、品牌等方面针对特定关系人进行量身订制的行为。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一是要严格遵守党、国家和实验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不得在未按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的情况下随意进行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三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参建单位索取钱物,不得干预参建单位正常、合法的劳务分包和专业技术分包;四是针对工程合同要有专门的合同范本,对一些重大条款统一界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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