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市城管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擦亮“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分类稳中有进
强化全域统筹,提升分类质效。全市已建成“三定一督”小区5198个,厨余垃圾分出率达40%,获评省级试点优秀乡镇6个,实现“全量焚烧、零填埋”。在住建部考评排名中,我市位列大城市第一档次第三名,较去年上升一位。
(一)优化顶层设计
夯实“一领四动”管理模式,建立28个垃圾分类工作业务会商机制,制发《垃圾分类行动方案》等10余份规范文件,强化保障,扎实推进。
(二)统筹终端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处置终端建设。目前,全市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1.6万吨/日、建筑垃圾处置能力达1.53万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5885吨/日,基本满足现有需求。
(三)构建智慧平台
完善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投、收、运、处全过程监管。搭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服务框架,推广“易丢丢”平台应用,提升收运服务水平。《苏州市推行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一网统管》经验做法被住建部专题推广。
二、打造亮点,市容环境秩序持续改观
以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首创必成”目标,全方位、立体式提升市容环境。
(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对照测评标准,紧盯“动态类”问题,通过“集中体检”“大扫除”“马路办公”等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协同各方力量,推进“治脏、治乱、治差”,擦“靓”市容底色。
(二)提升市容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城商协作”机制,开展“星级商户”寻访活动,评选产生30家“星级商户”,以评促建,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更加突出民生需求,推动设置各类外摆摊点和自产自销点,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三)持续开展“美丽街区”建设
组织开展《苏州市美丽街区设计导则》编制工作,强化指导服务,“全要素”推进。加强示范引领,评选产生6个市级“精品美丽街区”、10个市级“美丽街区”。
(四)实施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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