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述职报告3篇
【篇一】劳动保障工作述职报告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为主线,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的作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工作中去,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以高度的责任感做最好本职工作,用最好的服务为民排忧解难。提高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率,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现就今年一季度劳动保障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工伤认定工作,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受理工伤认定,做到件件有登记,并严把三关(即:时间关、调查关、材料关)。紧紧扣住受理、调查、举证、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到送达认定书等各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对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做到快立案、快调查、早认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截止12月底,受理工伤认定286起,已认定工伤258起(其:死亡4人),不予认定2人,还有26人正在认定中。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2人,其中:已鉴定50人,(三级2人,四级:3人,六级:1人,七级5人,九级19人,十级15人,安装假肢2人,同意丧失劳动能力1人,条件不符合2人),还有2人正在申请鉴定中。
2、职工退休。截止12月底,为企业职工办理职工退休247人,其中:正常退休228人,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9人。
3、依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检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共有定点服务机构47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19家、定点医疗机构28家),抽调各相关单位人员对部分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抽查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康复中心等三家定点医院及药业公司五家定点零售药店,经检查各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基本都能认真全面地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定点医院实行医药费用即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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