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乡村治理中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xx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做好我市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有关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在乡村治理中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应用“积分制”,探索“积分制”管理信息化。各镇(街道)、村要创新乡村治理形式,进一步加大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力度,在尊重农民意愿和积极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2023年底每个镇(街道)至少15%以上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2024底每个镇(街道)至少30%以上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2025底每个镇(街道)至少50%以上的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工作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落实村级“三务”公开、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村级事务、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五项清单制度,切实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清单制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
1.合理设置积分项目。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确定符合实际的积分项目,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积分应主要围绕爱党爱国、学法守法,美丽乡村、生态宜居,家庭美德、移风易俗,好人好事、乐于奉献,发展经济、兴业致富,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等来设置。同时,充分运用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方式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结合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2.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原则上在当地行政村(涉农社区)长期居住的村民(居民)都可纳入积分制管理。要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交由群众商定,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要制订易于掌握、利于参与、便于操作的流程,并实现积分制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