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工资支付条例》和《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方案要求,市人社局于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X家,查出X问题,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我局对此次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成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某某某莫副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组员,分为两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每个执法检查组各负责五个镇街,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省工资支付条例》《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尤其是工资支付、高温季节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非法招用暑期工的情况,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全面开展排查,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检查各类用人单位,突出检查重点,特别注意检查建筑施工、餐饮、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塔吊、卡车司机集中的行业、企业,及以往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单位。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清除隐患。二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在每月滚动排查涉劳资突出矛盾问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全覆盖,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或社保参保异常、因搬迁等涉经济补偿的企业。对照排查发现的劳资矛盾问题逐一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实现劳资矛盾问题清底为零。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完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欠缴社保的打击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早处理,避免因问题久拖不决而引发劳资矛盾激化,从源头上遏止劳动争议的上升势头,将劳资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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