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单位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各院党委(总支):
根据局党委工作部署,按照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现将*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拟定于2024年3月上旬开始。
二、主要内容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听取汇报
院党委(总支)书记向局考核组汇报2023年度本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民主测评
参加测评人员由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组成,以无记名方式填写《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表》和《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工满意度测评表》。
(三)个别谈话
由局考核组负责组织。谈话人员由考核组随机确定,谈话对象为被考核单位党务、人事、纪检、业务部门及下辖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代表,个别谈话人数限定为10人。
(四)现场查验
1.印证材料。主要指《2023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细则》和《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考核细则》中所列的具体内容。以查看原始记录为主;有明显补记、活页纸、单页复印的记录不算作正式记录;无印证材料按未落实计分。
2.实地查验。随机抽查1-2个基层党支部的支部建设情况,与支部书记及支委进行座谈。
(五)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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