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根据省、市、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抓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集中整治活动,以“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自觉,扛起行业监管责任和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全力抓好行业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召开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安排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把握好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纪委监委制定并下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监督小组。进一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落实
(一)紧扣时限,开展冬春救助。2023年1月底收到上级拨入冬春救助资金X万元,救助受灾群众X户X人。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我局及时下发《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实施方案》,组织受灾的9个乡镇开展了需救助人员摸底调查,按照“户报(组荐)、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完成2023-2024年冬春需救助对象4439人,向上级申请配套资金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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