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政治机关建设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机关纪委存在的问题并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机关纪委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推动机关纪委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切实打通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市直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谁来干”的问题,加强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力量。紧紧扭住组织建设不放松,着力解决机关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强化顶层设计。先后提请印发《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为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提供系统方案,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将机关纪委机构、职数纳入部门“三定”,持续开展调研督导,推动落实到位,确保机关纪检工作责有人担、事有人干。截至目前,77家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实现应设尽设,近半数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机构、领导职数纳入部门“三定”已落实到位。配强工作力量。压实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督促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任务需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统筹机关纪检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放到机关纪委岗位培养锻炼,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能够依规依纪正常开展。截至目前,市直机关部门配备专兼职机关纪检干部共224人。其中,市委党校、市公安厅、市广电台、市林业局等部门,通过单独设立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内设监督执纪科、机关纪委与审计机构合署办公等方式,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严把任免关口。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及副书记任免工作程序的通知》,规定机关纪委任期,规范机关纪委换届、负责人任免工作流程,明确机关纪委负责人、委员拟任人选以及届中调整需事先征求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意见,确保人选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督促机关纪委负责人专司纪检工作,注重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议事决策方面的作用,禁止做“挂名书记”,避免出现“挂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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